2009年3月16日 星期一

我的工作

有很多朋友一方面恭喜我找到一份很稱心的工作,並認為我現時的工作很適合我;但另一方面卻經常問我現在的工作其實是幹甚麼,是否不停去做抗議。

其實遊行抗議只是我工作的其中一部份。簡單來說,我的工作是指一切上司安排合理的工作。由寫報告,出信予政府不同部門,以致一般辦公室運作,訂水清潔,一切有需要做的都要做。

做這份工其實有很多挑戰。以下是我做了兩個月主要遇上的挑戰:
1.沒有上班時間下班時間,亦沒有固定上班地點。上班地點可以是富東邨,政府總部,立法會大樓等等。有需要的話需要工作至晚上10時(開居民大會)或早走兩小時(事前"單聲比老細")。

2.隨時遇到操不同方言的居民向你求助,而且敘事極不順暢並且枝節甚多。是訓練耐性的好機會。

3.考驗一個人的歸納能力,把對方說了半小時的話簡單用十句概括起來並用五段文字出信予有關部門反映。

4.經常在你準備要午膳的時候有居民進來表示有要事求助並需處理半小時以上。

5.不停地有居民要求幫手打通電話公司的電話。小弟認為此項工作亦是最大的難題。打通電話公司的電話應該比完成一份畢業論文更令人疲憊。

6.老細諗頭極多,亦太有熱誠,做小的只能努力工作。

7.隨時會有各式各樣的人帶著各式各樣的問題來辦事處,有的是有精神病(不是foucault描述那種),有的是因為生活太苦悶,有的是帶著其他不知目的,當然亦有真的感到徬徨無助的人來找幫助。

不過整體而言我還是很喜歡我的工作,縱少少了五千元一個月,最少我知道自己是在做些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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